戒治所應按月將受戒治人所外戒治內容及名冊,函報法務部(如附表)。 附表 ○○○○戒治所辦理受戒治人所外戒治報告表 民國○年○月○日┌──────────────────────────────┐│所外戒治方式: │├────┬───┬──────┬────┬─────────┤│機構名稱│時 間│地 點│指導人員│ 活 動 內 容 │├────┼───┼──────┼────┼─────────┤│ │ │ │ │ │├────┴───┴──────┴────┴─────────┤│受戒治人名冊: │├──┬──┬──┬──┬──┬────┬──┬────┬──┤│編號│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入所日期│成績│外出次數│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總人數: │└──────────────────────────────┘
受戒治人所外戒治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戒治所應按月將受戒治人所外戒治內容及名冊函報法務部。根據附表,所外戒治方式主要包括機構名稱、時間、地點、指導人員以及活動內容等項目。另外,受戒治人名冊應包括編號、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入所日期、成績、外出次數以及備註等資訊。具體的內容和範例可能需要進一步參考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最新的法律解釋文件或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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