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 2 條
快速跳轉
少年矯正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目標明確:教學活動應有明確目標,將學習內容融入學習活動中。 二、計畫周延:教學設計應透過周延之教學計畫,切實施行。 三、安全考量:教學活動應注意交通工具、活動方式、教學場所、節令氣候、飲食衛生等公共安全,以確保師生及隨隊人員身心健康。 四、活動自主:教學活動內容,應由學校教師自行設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第2條,學校在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明確:教學活動應有明確目標,將學習內容融入學習活動中。這表示學校在計畫教學活動時需確定明確的教學目標,並將相關的學習內容與活動結合起來。 二、計畫周延:教學設計應透過周延之教學計畫,切實施行。這表示學校在進行教學活動時,需制定詳細的教學計畫,確保計畫的執行情況。 三、安全考量:教學活動應注意交通工具、活動方式、教學場所、節令氣候、飲食衛生等公共安全,以確保師生及隨隊人員身心健康。這表示學校在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時,須考量相關的安全因素,例如交通安全、活動場所的安全性、氣候條件以及飲食衛生等,確保師生及隨隊人員的身心健康。 四、活動自主:教學活動內容,應由學校教師自行設計。這表示學校教師在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時,有自主權利設計活動內容,可以根據學生的需求和課程目標進行設計。 參考資料: -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 教育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 少年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