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施行細則,由法務部定之。
根據參考資料,更生保護法第18條規定了施行細則的訂定機構,該條規定由法務部定之。根據最新的參考資料,此條約在更生保護法修訂後並未有相關的施行細則,因此具體的細則內容不在參考資料中。
本法施行細則,由司法行政部定之。
立法理由本法限於原則規定,關於其施行細則有另行訂定之必要,故設本條規定。
本法施行細則,由法務部定之。
立法理由審檢分隸,爰將「司法行政部」修正為「法務部」。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法限於原則規定,關於其施行細則有另行訂定之必要,故設本條規定。
審檢分隸,爰將「司法行政部」修正為「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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