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則依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制定之。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組織通則第1條是根據《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7條的規定所制定的通則。根據該通則,經濟部下屬的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各分處組織可以依據該條例的規定進行組織運作。具體的內容與範例我無法提供,因為該條例的具體內容需要參考並查閱相關法規文件才能確定。
本通則依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制定之。
立法理由明定本通則之法源依據。
明定本通則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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