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得依業務需要組織各種委員會,組織章程另訂,報奉經濟部核准後實施之。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61條,該局可以依需要組織各種委員會,並且組織章程需要經經濟部核准後才能實施。具體的參考資料可以參考「商品檢驗法」的相關法條,如該法第2、10、32條。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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