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按級呈轉,其奉命直接陳述者,不在此限。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23條,該局員工向上級報告時,應按照級別呈交報告,但如被命令直接陳述的情況除外,不受此限制。這意味著員工在向上級報告時,應按照管理級別進行上報的程序,但如果直接接到命令要求直接陳述的話,則不需要按照級別呈交報告。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直接將報告或資訊提供給上級,而不需要進行其他級別的上報。 沒有具體資料範例提供任何有關這條辦事細則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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