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課課長承分局長之命綜理課務,並督率所屬辦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受理商品報驗及委託試驗事項。 二、關於檢驗商品核發各項證書與不合格通知書及單、照、證書之保管事項。 三、關於檢驗行政違規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 四、關於檢驗規費之核計征收及催繳事項。 五、關於檢驗標識之領取、管理、分配與使用統計事項。 六、關於輸出物品產地證明及查驗事項。 七、關於報驗發證資料,各種檢驗物品市價及檢驗 (疫) 費率資料之調查、蒐集、整理、分析與建議事項。 八、關於檢驗行政之研究改進及建議事項。 九、關於樣品保管事項。 十、關於本課主管工作計畫、報告及報表、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暨分局長臨時交辦事項。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第8條,第五課課長有以下的職責和權限: 一、負責受理商品報驗和委託試驗的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可以處理商家提交的產品經濟部檢驗的請求,以及接受商家委託進行試驗的事項。 二、負責核發各種檢驗證書、不合格通知書、單據、照片和證明文件的保管。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管理和保存核發的檢驗證書和通知書等文件。 三、負責調查處理檢驗行政違規案件的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調查並處理違反檢驗規定的行政案件。 四、負責核計、徵收和催繳檢驗費用的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計算和收取檢驗費用,並催繳應付的費用。 五、負責領取、管理、分配和使用檢驗標識的統計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統計檢驗標識的使用情況,並管理分發給相關單位使用。 六、負責輸出物品產地證明和查驗的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處理物品的出口產地證明的事項以及相關的查驗業務。 七、負責調查、收集、整理、分析和提出報驗和發證資料、各種檢驗物品市價及檢驗費率的建議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調查收集信息,分析檢驗物品的市場價格以及檢驗費率,並提出相關建議。 八、負責研究改進和提出檢驗行政的建議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研究和改進檢驗行政工作,並提出相應的建議。 九、負責樣品的保管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管理和保存樣品。 十、負責撰寫本課的主管工作計畫、報告和報表,以及處理分局長臨時交辦的事項。 例如,第五課課長負責撰寫工作計畫、報告和報表,並處理由分局長臨時交辦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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