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財產應由第六課設置經歷卡,詳登名稱、種類、數量分別指定專人保管。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 44 條,本分局的財產應該由第六課設置經歷卡,並詳細記載財產的名稱、種類和數量,並指定專人進行保管。這個條文的目的是確保本分局的財產能夠有效地管理和保護。 參考資料: -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未知發布日期), http://www.ipr.gov.tw/ct.asp?xItem=123244&CtNode=9996&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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