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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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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職員服務,應恪守公務員服務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26條的規定,該局的職員在執行工作時,需要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這包括公務員應該忠於職守,依法執行職務,遵守誓言,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的行為。此外,公務員還應該遵守法律規定的職務範圍,不得擅自超越職權,並且不能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如果公務員違反這些規定,可能會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 參考資料: - 公務員服務法 - 其他相關法律

  • 公務員服務法法規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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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 26 條規定:「本局職員服務,應恪守公務員服務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