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司機、技工、工友之遴用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之,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51條規定,本局的司機、技工和工友的遴用分配、管理、考核、獎懲和保險等事項由秘書室負責,並與人事室保持密切聯繫。根據我的資料來源,這項規定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的一部分,旨在確保司機、技工和工友的遴用和管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同時與人事室合作共同確保他們的待遇和權益。具體的執行細節和相關例子,我目前的資料來源沒有提供,可能需要進一步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相關文件或政策。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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