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局務會議以局長、副局長、一級主管及指定人員組成之,得指定與會議事項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規則另訂之。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53條,本局局務會議的成員包括局長、副局長、一級主管以及指定的人員。根據需要,可以指定與會議事項有關的人員列席,而會議的規則則需另行訂定。這意味著局務會議的成員可以根據需要邀請其他相關人員參與會議,以確保討論議題能夠得到相關專業人員的意見和參與。具體的參與人員和會議規則會根據局務會議的需要而進行設定,可藉由局務會議的訂定的細則進一步了解具體的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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