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職員處理公務,依據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第17條,該分局的職員在處理公務時應遵守相關的法令規章。具體來說,這表示該分局的職員在執行工作時必須遵從與標準檢驗相關的法律法規、法令或指導方針等。例如,當分局處理關於標準檢驗的相關事務時,他們應參考國內外相關的標準檢驗法令或法規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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