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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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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按級陳轉,但遇有緊急重大事情或奉命直接陳述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 20 條,本分局員工向上級報告時,應按照層級依序陳述。然而,若遇到緊急重大事件或者受命令直接陳述的情況則不受此限制。具體而言,這表示員工在一般情況下應按照層級向上級報告,但在緊急重大事件或經命令指示時,員工可以直接向上級陳述事情,不需要按照層級轉達。以實際範例來說,如果分局的員工在發現一個安全問題時需要向上級報告,他們應該先向他們的直屬主管報告,然後主管會向更高層級的主管報告。然而,如果該安全問題被認為是緊急重大,並且需要立即解決,員工可以直接向更高層級的主管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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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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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 20 條規定:「本分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按級陳轉,但遇有緊急重大事情或奉命直接陳述者不在此限。」(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