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按級陳轉,但遇有緊急重大事情或奉命直接陳述者不在此限。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 20 條,本分局員工向上級報告時,應按照層級依序陳述。然而,若遇到緊急重大事件或者受命令直接陳述的情況則不受此限制。具體而言,這表示員工在一般情況下應按照層級向上級報告,但在緊急重大事件或經命令指示時,員工可以直接向上級陳述事情,不需要按照層級轉達。以實際範例來說,如果分局的員工在發現一個安全問題時需要向上級報告,他們應該先向他們的直屬主管報告,然後主管會向更高層級的主管報告。然而,如果該安全問題被認為是緊急重大,並且需要立即解決,員工可以直接向更高層級的主管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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