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應依「事務管理規則」及行政院「檔案管理手冊」內有關檔案管理之規定辦理。有關內部作業,由秘書室自行訂定。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 32 條,該分局的檔案管理應遵循「事務管理規則」和行政院「檔案管理手冊」中關於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內部作業方面,則由該分局的秘書室自行訂定。具體作業內容和規定,需要參考該分局的事務管理規則和檔案管理手冊才能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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