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48條,本分局的駕駛、技工、工友的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事宜皆由秘書室負責處理,並且與人事室保持緊密聯繫。這意味著在該分局中,這些與人事有關的事項將由秘書室負責辦理,並與人事室合作協調相關事宜。 例如,當需要選用駕駛、技工或工友時,本分局的秘書室將負責處理選用的程序,並與人事室聯繫,以確保程序的順利進行。同樣地,如果有駕駛、技工或工友退職、解僱、調配等情況,也將由秘書室負責協調和執行相關程序,並與人事室進行溝通和協調工作。此外,人事室可能還需與秘書室共同協調、評估和處理駕駛、技工或工友的考核、獎懲、保險等相關事宜。 參考資料: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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