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電機、電子類產品之檢驗、工廠及產品檢查等工作及技術服務事項。 三、檢驗(試驗)儀器之籌劃與管理維護等事項。 四、電機、電子類產品之委託試驗及特約檢驗執行事項。 五、配合總局執行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與品質保證等國際合作有關業務。 六、電機、電子產品類驗證標誌之推行事項。 七、電機、電子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等工作相關事項。 八、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與建議事項。 九、本分局國內產銷商品檢驗綜合事項之執行。 十、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免驗查詢等事項。 十一、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根據上述資料,「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5條」列舉了該辦事細則所設置的課長的職掌範圍。根據該條第一款,課長主要負責以下事項: 1. 推行和管理電機、電子類產品的檢驗業務。 2. 國內外電機、電子類產品的檢驗、工廠和產品檢查等工作以及技術服務事項。 3. 計劃和管理檢驗(試驗)儀器等事項。 4. 委託試驗和特約檢驗執行事項。 5. 協助標準檢驗局執行國際合作相關業務,如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和品質保證。 6. 推行電機、電子類產品驗證標誌相關事項。 7. 負責電機、電子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和產品檢驗等相關事項。 8. 研究改進、蒐集和建議關於該課主管業務的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方法等事項。 9. 執行本分局國內產銷商品檢驗的綜合事項。 10. 處理該課主管業務的疑義、免驗查詢等事項。 11. 負責該課的工作計畫、報告、表報和文稿的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12. 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考資料: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5條 參考來源: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077171020243996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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