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會計統計業務之策劃推動與制度研究改進之擬議事項。 二、歲入(出)概(預)算、分配預算之彙編、預備金動支之擬議及決算書之編製事項。 三、經費支用之查核、收支憑證審核及經費流用擬議事項。 四、預算執行進度查核、財務上增進效能之研究建議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擬議事項。 五、傳票及付款憑單編製、會計簿籍記載、會計報告編製及原始憑證之保管、送審等事項。 六、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保管及報表編製、圖表設計、繪製等事項。 七、本室編制內人員任免、遷調及考核之擬議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13條規定會計室的主任負責以下事項: 1. 策劃推動會計統計業務,並研究改進相關制度。 例如,擬議採用新的會計統計方法,以提高檢驗局的財務管理效能。 2. 彙編歲入(出)概(預)算,分配預算,並擬議預備金的動支,編製決算書。 例如,負責擬議檢驗局的年度預算,預算如何分配,以及動用預備金的計劃。同時也負責編製年度的決算書。 3. 查核經費支用、審核收支憑證,擬議經費流用相關事項。 例如,負責查核檢驗局的經費使用情況,審核相關的收支憑證,並提出擬議如何更有效地使用經費的建議。 4. 查核預算執行進度,研究建議財務效能增進,擬議減少不經濟支出的事項。 例如,負責查核檢驗局的預算執行進度,提出如何增進財務效能的研究建議,並提出減少不必要支出的擬議事項。 5. 編製傳票和付款憑單,記錄會計簿籍,編製會計報告,保管和送審原始憑證等事項。 例如,負責編製檢驗局的傳票和付款憑單,記錄所有會計相關的帳簿,並編製會計報告。同時也負責保管和送審原始憑證。 6. 蒐集、整理、分析、保管統計資料,編製報表,設計圖表等事項。 例如,負責蒐集檢驗局的統計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並編製相關的報表和設計圖表。 7. 擬議編制內人員的任免、遷調,以及考核相關事項。 例如,負責擬議檢驗局內部人員的任免和遷調,並負責考核評估。 8. 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例如,負責處理其他暫時交辦的事項,這些事項可能是突發事件或特殊要求。 以上內容參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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