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33

快速跳轉

機密文件處理應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中文書保密及「國家機密保護辦法」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33條的規定,機密文件處理應依照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中的保密規定以及「國家機密保護辦法」進行。這表示在處理機密文件時,必須遵循相關的文件管理手冊中的規定,並依法保護國家機密的機密性。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機密文件的安全,防止機密資訊外洩,並保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具體的如何保密和處理機密文件的細節可在行政院的文件管理手冊和國家機密保護辦法中找到。

  •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 33 條規定:「機密文件處理應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中文書保密及「國家機密保護辦法」辦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 3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