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置課長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電機、電子產品類之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 三、檢驗(試驗)儀器之籌劃與管理維護等事項。 四、電機、電子類產品之委託試驗及特約檢驗執行事項。 五、執行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與品質保證等國際合作有關業務。 六、電機、電子類產品驗證標誌之推行事項。 七、辦理電機、電子類產品正字標記品管評鑑及產品檢驗等工作相關事項。 八、本課主管業務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及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與建議事項。 九、本分局國內產銷商品檢驗綜合事項之執行。 十、本課主管業務之疑義、免驗查詢等事項。 十一、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5條,該條規定了課長的職責及掌管事項。具體來說,課長的職責包括推行及管理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業務,處理國內產銷以及進出口電機、電子產品類的檢驗和技術服務事項,籌劃和管理檢驗儀器,執行委託試驗和特約檢驗事項,執行與電機、電子類產品檢驗和品質保證相關的國際合作業務,推行電機、電子類產品驗證標誌,辦理電機、電子類產品的正字標記品質管理評鑑和產品檢驗等工作相關事項,研究改進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和方法,負責國內產銷商品檢驗綜合事項的執行,處理業務的疑義和免驗查詢等事項,撰寫工作計畫、報告、表報、文稿,以及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我們可以得知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的課長在執行工作時,將主要涉及電機、電子類產品的檢驗、技術服務、國際合作等相關業務。此外,他們還負責制定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和方法的研究和改進,並為國內產銷商品的檢驗提供綜合服務。課長還需處理疑義和免驗查詢等事項,並撰寫工作計畫、報告、表報和文稿等文件。 舉例來說,課長可能需要評估電子產品的品質並提供檢驗服務。他們可能需要與國外合作夥伴合作,共同推動電機、電子類產品的檢驗標準和技術。此外,課長還需研究和改進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和方法,以確保檢驗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僅憑上述資料和參考來源,對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5條進行了逐條釋義。更詳細的解釋可能需要進一步研究相關法規和相關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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