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第48條,本分局的駕駛、技工、工友的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事項均由秘書室負責辦理,並且需要與人事室保持密切聯繫。根據這條規定,秘書室應負責以上述職務相關的各項事務,包括人員的選拔、考核以及處理退職、解僱等事項。此外,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秘書室須與人事室保持緊密的聯繫,以確保各項策略的執行符合人事行政規範。然而,根據問題所提供的資料,無法舉出與這項法條相關的具體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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