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融通組其職掌如下: 一、財務支援科: (一)中小企業財務融通措施之擬訂及推動事項。 (二)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人才培訓事項。 (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四)中小企業互助保證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政業務事項。 (六)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業務推動事項。 (七)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八)中小企業專案貸款之規劃及推廣事項。 二、馬上解決問題中心: (一)推動中小企業融資診斷輔導事項。 (二)提供中小企業廠商各類諮詢服務事項。 (三)提供十大輔導體系相關輔導資訊事項。 (四)各項輔導聯合申請服務窗口事項。 (五)申請案件追蹤查詢及統計分析事項。 (六)中小企業融資保證雙軌制業務事項。 (七)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督導及協助事項。 (八)中小企業財務金融服務團事項。
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第8條的規定,財務融通組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一、財務支援科: 1. 擬訂和推動中小企業財務融通措施。 2. 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人才培訓。 3. 監督和協助中小企業信用保證業務。 4. 監督和協助中小企業互助保證業務。 5. 處理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行政業務。 6. 推動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業務。 7. 監督和協助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業務。 8. 計劃和推廣中小企業專案貸款。 二、馬上解決問題中心: 1. 推動中小企業融資診斷輔導。 2. 提供中小企業各種諮詢服務。 3. 提供十大輔導體系相關輔導資訊。 4. 提供各項輔導聯合申請服務窗口。 5. 追蹤查詢和統計分析申請案件。 6. 處理中小企業融資保證雙軌制業務。 7. 監督和協助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 8. 進行中小企業財務金融服務團相關業務。 這些職掌旨在推動中小企業的財務融通,提供相關的輔導和支援服務,並加強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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