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財務融通組其職掌如下: 一、財務支援科: (一)中小企業財務融通措施之擬訂及推動事項。 (二)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人才培訓事項。 (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四)中小企業互助保證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政業務事項。 (六)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業務推動事項。 (七)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八)中小企業專案貸款之規劃及推廣事項。 二、馬上解決問題中心: (一)推動中小企業融資診斷輔導事項。 (二)提供中小企業廠商各類諮詢服務事項。 (三)提供十大輔導體系相關輔導資訊事項。 (四)各項輔導聯合申請服務窗口事項。 (五)申請案件追蹤查詢及統計分析事項。 (六)中小企業融資保證雙軌制業務事項。 (七)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督導及協助事項。 (八)中小企業財務金融服務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