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第 6 條
快速跳轉
管理課職掌如下: 一、關於經管河川、海岸及排水空間利用及維護管理等事項。 二、關於經管河川、海堤區域與排水設施範圍之勘測、建檔、製圖、變更調整等事項。 三、關於經管河川、海堤區域與排水設施範圍之人民陳情、訴願、訴訟案件查處事項。 四、關於海堤區域申請許可使用案件之審核。 五、關於排水設施範圍之管理事項,含許可使用案之受理、審核、許可、撤銷及違法案件之處分。 六、關於經管河川申請種植植物案件之許可證核發事項。 七、關於經管河川申請土石採取之許可證核發事項。 八、關於經管河川申請種植植物及採取土石以外使用案件之許可證核發事項。 九、關於經管河川區域內違法案件查處事項。 十、愛護河川、排水、海岸及防汛宣導事項。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第6條明確規定了管理課的職掌,具體內容如下: 一、管理關於河川、海岸和排水空間利用以及維護管理等事項。 例如,處理河川的使用和開發、海岸的保護和管理,以及排水系統的規劃和運營等事項。 二、負責河川、海堤區域和排水設施範圍的測量、建檔、製圖、變更調整等事項。 例如,記錄和繪製河川和海堤區域的範圍,以及檢視和更新相關資料。 三、處理涉及河川、海堤區域和排水設施範圍的人民陳情、訴願和訴訟案件。 例如,調查和解決關於河川、海堤區域和排水設施範圍的民眾投訴和爭議。 四、審核海堤區域申請許可使用案件。 例如,審查和批准海堤區域使用許可的申請案件。 五、管理排水設施範圍的事項,包括許可使用案件的受理、審核、許可、撤銷以及處理違法案件。 例如,負責處理排水設施範圍中許可使用的申請、審核和撤銷,並處理違反相關法規的案件。 六、核發申請種植植物案件的許可證。 例如,審核並核發河川區域種植植物的許可證。 七、核發申請土石採取的許可證。 例如,審核並核發河川區域土石採取的許可證。 八、核發申請種植植物和採取土石以外的使用案件的許可證。 例如,審核並核發河川區域種植植物和其他用途的許可證。 九、處理河川區域內的違法案件。 例如,調查和處理河川區域內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愛護河川、排水、海岸和防汛的宣導工作。 例如,開展相關活動和宣傳,提高大眾對於保護河川、排水、海岸和防洪工作的意識。 十一、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考資料: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條例第14條,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 陳情名詞
- 訴願名詞
- 核名詞
- 撤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