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6

快速跳轉

電力組分二科辦事;其職掌如下: 一、公用電業科: (一)電業政策、電業法相關法規之研擬及推動事項。 (二)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變電所裝置規則、電業供電電壓週率標準、電業控制設備裝置規則與相關電力技術法規之研訂及執行事項。 (三)公用電業發、輸、配電工程計畫之審查事項。 (四)公用電業電廠籌設許可、工作許可及電業執照(換)發之審查事項。 (五)公用電業發、輸、變電設備運轉之督導及查驗事項。 (六)公用電業營業規則、電價表之審議、消費者保護及用戶申訴事項之處理事項。 (七)公用電業營運管理與財務、業務報告及兼營事業之審核事項。 (八)公用電業機器、儀器設備國內無產製及技術服務事項之審核事項。 (九)電力工程業與用電場所關於電力工程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之督導事項。 (十)電力系統相關技術研究計畫之推動及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公用電業業務事項。 二、民營發電科: (一)民營電廠、自用發電設備、汽電共生系統與相關法規研擬及推動事項。 (二)民營電廠開放計畫之擬訂與建廠土木、建築、機電及相關證照辦理事項。 (三)民營電廠籌設許可、工作許可及電業執照核(換)發之審查事項。 (四)民營電廠與汽電共生系統購售電價格之審議及購售電合約爭議調處事項。 (五)民營電廠建廠用地、電源線用地計畫審核事項。 (六)民營電廠建廠用地、電源線用地之土地容許使用、變更編定及相關事項。 (七)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及登記證核(換)發之審查事項。 (八)合格汽電共生系統之審核、登記、查驗事項。 (九)民營電廠、汽電共生系統之環評會勘、聽證會及後續追蹤事項。 (十)民營電廠及汽電共生系統環境工程、污染防治之輔導事項。 (十一)民營電廠進口設備國內無產製證明、技術服務免稅證明與審查及核發事項。 (十二)民營電廠建築安全防護計畫之輔導及審核事項。 (十三)民營電業緊急通報系統、災害防救系統之輔導及審核事項。 (十四)民營電廠防護團編組、演習服勤計畫之審核事項。 (十五)民營電廠、汽電共生系統、自用發電設備網路資訊系統之規劃及建置事項。 (十六)汽電共生系統能源使用效率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之推動、維護及查核事項。 (十七)民營電廠煤炭安全存量制度之擬訂、執行及煤炭安全存量之查核事項。 (十八)我國電力長期負載預測研析及發布事項。 (十九)我國電力長期電源開發規劃研析及發布事項。 (二十)其他民營發電業務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第6條,該條對電力組分二科的職掌進行了具體描述,分為公用電業科和民營發電科兩個部分。以下是對兩個科的職掌進行的解釋: 一、公用電業科: 公用電業科的職掌包括: 1. 電業政策和相關法規的制定和推動。 2. 制定和實施住宅內線路裝置規則、室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變電所裝置規則、電業供電電壓週率標準、電業控制設備裝置規則以及其他相關電力技術法規。 3. 審查公用電業發電、輸電和配電工程計劃。 4. 審查公用電業電廠的籌設許可、工作許可和電業執照的核發。 5. 監督和檢查公用電業發電、輸電和配電設備的運行情況。 6. 審議公用電業的營業規則和電價表,處理消費者保護和用戶申訴事宜。 7. 審核公用電業的業務運營管理、財務和業務報告以及其兼營業務。 8. 審核國內沒有生產機器和儀器設備的國外產品和技術服務事宜。 9. 監督電力工程業和用電場所的電力工程和用電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10. 推動和督導相關電力系統技術研究計劃。 11. 其他公用電業相關業務事宜。 二、民營發電科: 民營發電科的職掌包括: 1. 民營電廠、自用發電設備和汽電共生系統的法規制定和推動。 2. 制定民營電廠開放計劃和處理相關行政許可事宜,如土木、建築、機電和相關證照。 3. 審查民營電廠的籌設許可、工作許可和電業執照的核發。 4. 審議和處理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系統的電價審議和購售電合約爭議。 5. 審核民營電廠建廠用地和電源線用地計劃。 6. 審核民營電廠建廠用地和電源線用地的土地容許使用和變更。 7. 審查自用發電設備的工作許可和登記證的核發。 8. 審核合格的汽電共生系統的登記和實地查驗事宜。 9. 監督民營電廠、汽電共生系統的環境評估和聽證會等相關事宜。 10. 協助民營電廠、汽電共生系統的環境工程和污染防治。 11. 審核民營電廠的進口設備和技術服務的免稅證明。 12. 審核民營電廠的建築安全防護計劃。 13. 協助民營電廠的緊急通報系統和災害防救系統。 14. 審核民營電廠的防護團編組和演習服勤計劃。 15. 規劃和建立民營電廠、汽電共生系統和自用發電設備的網路資訊系統。 16. 推動和維護汽電共生系統能源使用效率網路資訊申報系統。 17. 審核民營電廠的煤炭安全存量制度。 18. 電力長期負載預測和電源開發規劃的研究和發布事宜。 19. 其他民營發電相關業務事項。 這些職掌的設立是為了確保電力行業的合法運營和順利發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促進公共利益的實現,確保電力供應的穩定性。以上解釋參考自經濟部能源局官方網站(https://www.moea.gov.tw/MNS/doit/d_EnuServiceMore.aspx?kind=16&p=N)最新公佈的相關資料。

  • 電業法法規
  • 變電所裝置規則法規
  • 電業控制設備裝置規則法規
  • 工作許可名詞
  • 名詞
  • 消費者保護名詞
  • 調處名詞
  • 聽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第 6 條規定:「電力組分二科辦事;其職掌如下: 一、公用電業科: (一)電業政策、電業法相關法規之研擬及推動事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