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檢機構代行檢查業務主管及代行檢查員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
根據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第13條,代檢機構代行檢查業務的主管以及代行檢查員應該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訓練。這可以確保代理檢查機構的人員具備必要的知識和技能,以確保檢查工作的質量和準確性。 然而,根據提供的資料,我們無法找到相關的參考資料來進一步證實這一點。因此,我們無法提供更具體的例子或引用相關的法律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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