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檢機構代行檢查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機械或設備甲級技術士檢定合格。 二、工程類科高等考試及格或領有工業技師執照者。 三、專科以上學校有關工程科系畢業,曾從事機械或設備之檢查、設計或管理三年以上者。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相當資格者。
根據「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代檢機構代行檢查員應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1. 機械或設備甲級技術士檢定合格。 2. 工程類科高等考試及格或領有工業技師執照者。 3. 專科以上學校有關工程科系畢業,且曾從事機械或設備之檢查、設計或管理三年以上。 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相當資格者。 這些資格要求確保代檢機構的檢查員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能夠準確地進行儲油設備的檢查工作。 參考資料: - 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能源局能源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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