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檢機構代行檢查業務主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工業技師資格,曾從事機械或設備相關工作五年以上者。 二、具有機械或設備甲級技術士資格,曾從事機械或設備相關工作五年以上者。 三、專科以上學校有關工程科系畢業,曾從事機械或設備之檢查、設計或管理五年以上者。
根據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第 5 條,代檢機構代行檢查業務主管應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1. 具有工業技師資格,並且曾從事機械或設備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2. 具有機械或設備甲級技術士資格,並且曾從事機械或設備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3. 專科以上學校有關工程科系畢業,並且曾從事機械或設備的檢查、設計或管理五年以上。 參考資料: - 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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