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第 3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依每戶實際居住人口數,以每桶二十公斤為計算基準,補助每戶桶裝瓦斯年平均使用量如下: 一、一人:四桶。 二、二人:八桶。 三、三人:十一桶。 四、四人:十三桶。 五、五人:十五桶。 六、六人:十六桶。 七、七人:十七桶。 八、八人:十八桶。 九、九人以上:十九桶。
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依每戶實際居住人口數,以每桶二十公斤為計算基準,補助每戶桶裝瓦斯年平均使用量如下: 一、一人:四桶。 二、二人:八桶。 三、三人:十一桶。 四、四人:十三桶。 五、五人:十五桶。 六、六人:十六桶。 七、七人:十七桶。 八、八人:十八桶。 九、九人以上:十九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