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發工業區設置托兒所土地出租辦法 第 5 條
快速跳轉
租金應以一年為期計算,前三年以各該年當期公告地價百分之三計算,第四年起以各該年當期公告地價百分之六計算。 前項租金收入,全數解繳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政府開發工業區設置托兒所土地出租辦法第5條規定了租金的計算方式和使用。根據該條第一項,租金以一年為期計算,前三年以各該年當期公告地價百分之三計算。也就是說,租金的計算基礎是每年公告地價的3%。從第四年起,租金則以各該年當期公告地價百分之六計算。這意味著第四年以後,租金的計算基礎變為每年公告地價的6%。根據該條第二項,所有的租金收入都應該全數解繳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這表示租金的收入應該全部用於工業區的開發和管理。
- 公告地價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政府開發工業區設置托兒所土地出租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