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或所屬機關得就受委託之各輔導單位所執行輔導工作之成效進行評估及考核,作為審查輔導單位計畫之重要依據。
根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24條,經濟部或其所屬機關有權評估和考核受委託的輔導單位在執行輔導工作方面的成效。該評估和考核結果將成為審查輔導單位計畫的重要參考依據。 我找到了一份相關的參考資料,即「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根據這份辦法的第24條,經濟部或其所屬機關有權評估和考核輔導單位的成效。在進行輔導工作時,輔導單位應該將計畫的執行狀況、成果和效益等資料提供給經濟部或其所屬機關進行評估和考核。這些評估和考核結果將作為批准或否決輔導單位計畫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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