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管線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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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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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工業管線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第15條規定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根據該條規定,該辦法自其發布日起生效。具體到實際情況,根據《工業管線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的第15條,該法規在發布日生效,但具體的發布日需根據該法規相關的條款和款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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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