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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所稱智慧機械,指運用下列智慧技術元素之一,並具有其中一項智慧化功能者: 一、智慧技術元素: (一)機器人:指具備多功能多軸、多關節、自動或自主運作之機械裝置,並能執行需要高複雜、高精度之任務,提供更為穩健、安全、效率更高之服務。 (二)數位化管理:指透過數位軟體結合企資料(如管理端、生產製程端、供應鏈),提升數據即時共享與整合能力,並提升數據存儲效率,且顯著提高決策時之精確性、預測性及反應能力。 (三)虛實整合:指透過虛擬、模擬、設計與網路技術,將實體系統與數位虛擬系統結合,通過即時數據交換、分析或其他技術,同步監測與調整生產過程,提升管理之靈活性及效率。 (四)積層製造:指採用使用加法式製造,根據數據模型逐層堆疊先進材料(如複合材料),優化產品結構,同時減少零件數量與裝配複雜度,從而節省製程時間及成本。 二、智慧化功能: (一)生產資訊可視化:指生產資訊可透過移動或顯示裝置實現數據整合及可視化管理。 (二)故障預測:指透過數據分析,事先預知機器異常,提前進行保養及維護,以降低機器故障之風險。 (三)精度補償:指針對設備所需產出之作動精度,進行動態誤差之控制補償。 (四)自動參數設定:指針對登錄製品資訊,可透過系統匯入該製品之製程參數,提升作業效率;或藉由製程參數記錄積累及分析,自動產生優化參數,提升製程品質。 (五)自動控制:指透過數位化資訊管理系統所收集之生產數據及回授訊號進行計算,並送出控制指令,使控制系統達自動調整之功能。 (六)自動排程:指將不同工作製程,利用資料分析及演算法,自動產出生產排程。 (七)應用服務軟體:指提供設計、排程、管理、加工或檢測等服務,並具有智慧化之應用軟體。 (八)彈性生產:指因應少量多樣或排程調整之需要,可透過控制系統或其他軟硬體設備進行製程彈性調整之生產作業。 (九)混線生產:指能於單一條產線,生產不同款式或規格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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