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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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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區內土地(以下簡稱區內土地)租用,應本整體安全、環境美化與管理之便利為原則,並應能配合各事業需要,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第2條,科技產業園區內的土地租用應考慮整體安全、環境美化和管理便利的原則,同時應能滿足各企業的需要,以促進土地的有效利用。這意味著租用園區內的土地時,必須確保安全、美化和方便的管理狀況,同時需考慮企業的需求,以最大化土地的利用效益。這樣的標準有助於提供一個適合科技產業發展的環境,並鼓勵土地的有效利用。 參考資料: 科技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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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第 2 條規定:「科技產業園區區內土地(以下簡稱區內土地)租用,應本整體安全、環境美化與管理之便利為原則,並應能配…」(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