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有社區土地委託園管局或分局代為管理出租者,其代管手續費按代管土地租金及費用總額百分之五計收。但土地委託管理協議書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根據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第8條的規定,公、私有社區土地的委託管理處或分處代為管理出租時,需要支付代管手續費,金額為代管土地租金及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如果土地委託管理協議書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則需要按照協議書的內容執行。具體的相關案例及更詳細的解釋需要進一步參考該條法規的相關資料。為了提供更準確的信息,需要查閱最新的科技產業園區社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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