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管局受理扣除或延展期間之申請案經書面審查無誤後,應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議,並得通知建物所有權人到場說明。
根據「科技產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第10條,當管理處受理扣除或延展期間之申請案並經書面審查無誤後,應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議,並可以通知建物所有權人到場說明。 根據該法條,管理處在審查扣除或延展期間申請案時,需要召開審查小組會議進行審議。該會議的目的是審查這些申請案是否符合規定和條件。此外,根據這條法規,管理處有權通知建物的所有權人參加這個會議,並就相關事項進行說明。 作為一個例子,假設某個科技產業園區的私有廠房所有權人申請扣除或延展使用期限,管理處會進行書面審查後,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議此申請案。在會議上,管理處可以通知該廠房的所有權人出席,並要求其提供相關的說明文件或說明。在審議後,管理處會根據相關法律和政策來決定是否批准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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