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 6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八條規定,於設計專利準用之。
- 本章之規定,適用於衍生設計專利。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6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