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依本規則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依審計準則辦理。
這項法規是針對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所訂定的規則,主要是要求會計師在執行查核任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則的規定,若本規則未有相關規定,則需依據審計準則來執行。這條法規的具體內容和要求需參考會計師法及相關法條,並且也要參考實際的案例和裁決,以了解在具體情況下法規應當如何應用。因此,這條法規的解釋需要參考最新的會計師法以及相關裁決和案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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