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財務責任事項: 一、憑證機構就其可能或實際發生之賠償責任所提供之財務保證。 二、憑證機構就其經營是否加入任何保險。 三、憑證機構是否經由第三人進行財會稽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