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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申請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經營商業或為合夥事業之合夥人者,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申請商業登記時,應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2. 受輔助宣告之人獨立經營商業或為合夥事業之合夥人者,應經輔助人同意;申請商業登記時,應附輔助人之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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