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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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前發現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內容錯誤者,應檢附原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申請註銷重簽,不得申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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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報關前發現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內容錯誤者,應檢附原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申請註銷重簽,不得申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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