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成為商品驗證機構檢驗規費,依下列規定計收: 一、審查費:申請成為商品驗證機構、延展或增列驗證範圍,每件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評鑑費:查核作業,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 三、證照費:證書之補發、換發或加發,每份新臺幣五百元。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