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字標記證書遺失、毀損或滅失者,得向產品驗證機關(構)申請補發。
根據正字標記管理規則第23條,如果正字標記證書遺失、毀損或滅失,可以向產品驗證機關(構)申請補發。這表示在遺失或損壞的情況下,可以透過申請補發來重新取得正字標記證書。這條規則的目的在於讓企業能夠在遺失或損毀的情況下,繼續符合國家標準並展示產品品質符合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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