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 88.06.30 訂定) 第 8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公告後,管制區內已核定或未核定之建設計畫,應即參照本辦法之規定予以修正或訂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 88.06.30 訂定)第 8 條的內容。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 88.06.30 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