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堤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了海堤區域之劃定或變更的程序,需要由中央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測定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根據該規定,海堤區域的劃定或變更需要經過一個嚴格的審核程序,並且公告後才能生效。 參考資料:海堤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的範例可以查閱中央主管機關所核定公告過的海堤區域劃定或變更案例,以了解該規定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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