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堤管理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海堤區域之劃定或變更由中央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測定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
  2. 中央管理機關應將公告後之圖說,送交一份予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作為管理之依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