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堤管理辦法8

快速跳轉
  1. 1.海堤區域之劃定或變更由中央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測定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
  2. 2.中央管理機關應將公告後之圖說,送交一份予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作為管理之依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海堤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了海堤區域之劃定或變更的程序,需要由中央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測定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根據該規定,海堤區域的劃定或變更需要經過一個嚴格的審核程序,並且公告後才能生效。 參考資料:海堤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的範例可以查閱中央主管機關所核定公告過的海堤區域劃定或變更案例,以了解該規定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情況。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海堤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堤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海堤區域之劃定或變更由中央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測定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中央管理機關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海堤管理辦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