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河川管理辦法 第 4 條

快速跳轉
  1. 1.中央、直轄市及縣(市)管河川之管理機關,應依前條辦理河川管理事項。
  2. 2.前項管理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並由水利署所屬河川分署(以下簡稱河川分署)執行其轄管之河川管理工作。

深度解讀

河川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了中央、直轄市及縣(市)管河川之管理機關應依前條辦理河川管理事項。根據法規,管理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水利署,由水利署所屬河川局執行其轄管之河川管理工作。相關的範例可以舉出該管理機關在中央的經濟部水利署,以及水利署所屬的河川局,執行河川管理的工作。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河川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河川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中央、直轄市及縣(市)管河川之管理機關,應依前條辦理河川管理事項。前項管理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河川管理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