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衛生設備連接水管之口徑不得小於下列規定: 一、洗面盆:十公厘。 二、浴缸:十三公厘。 三、蓮篷頭:十三公厘。 四、小便器:十三公厘。 五、水洗馬桶(水箱式):十公厘。 六、水洗馬桶(沖水閥式):二十五公厘。 七、飲水器:十公厘。 八、水栓:十三公厘。
  2. 前項各款以外之裝置,其口徑按用水量決定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9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