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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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構)及農田水利會依本條例辦理各項治理計畫項目時,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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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各機關(構)及農田水利會依本條例辦理各項治理計畫項目時,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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