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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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公司從業人員之待遇,應採職務責任給與制度,參照薪資市況,公司財務狀況,訂定合理薪資標準,並得實施獎金制度,分別研訂薪資管理及生產獎金辦法報請經濟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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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辦法第12條,該條規定了中船公司從業人員待遇的制度。根據這個條文,公司應該參照薪資市況和財務狀況來訂定合理的薪資標準。此外,公司還可以實施獎金制度,並需要研訂薪資管理及生產獎金辦法報請經濟部核定。 參考資料: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辦法,經濟部相關文件 範例:例如,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的薪資水平和自身的財務狀況,來訂定合理的薪資標準。此外,如果公司實施了獎金制度,也需要遵循相應的辦法並報請經濟部核定。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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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