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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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公司年度計畫及預算之編製依照行政院各該年度頒行之「國營事業計畫總綱」、「國營事業營業基金預算編審辦法」及個別核定之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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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第 4 條,根據該法條規定,中船公司年度計畫及預算之編製需要遵守行政院頒布的「國營事業計畫總綱」、「國營事業營業基金預算編審辦法」以及個別核定的標準。舉例如航業法第 3 條、第 8 條及第 9 條等法條規定,要求航業業者必須經交通部許可才能營業,並且必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等手續方可經營。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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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