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系統所需之天然氣燃料,天然氣燃料供應事業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應。其供應順序如左: 一、都市計畫區域合格系統燃料。 二、工業區合格系統燃料。 三、工業合格系統燃料。
從以上提到的法規中,並沒有提到汽電共生系統推廣辦法第 11 條的相關內容,因此無法進行逐條釋義。抱歉,無法提供符合題目要求的回答。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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