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紙本五倍券之使用限制如下: 一、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 二、應於前條第一項所定使用期間內使用,逾期失其效力。
前項第一款所稱紙本五倍券之使用不得找零,指使用紙本五倍券不得要求營業人於收受後找零。
營業人收受紙本五倍券後得主動找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